校準結果可用以評定計量儀器、測量系統或實物量具的示值誤差,計量校準機構,或給任何標尺上的標記賦值。校準是在規定條件下進行的一個確定的過程,用來確定已知輸入值和輸出值之間的關系的一個預定義過程的執行。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范或校準方法,可作統一規定也可自行制定。校準的結果記錄在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中,合肥計量校準,也可用校準因數或校準曲線等形式表示校準結果。
外校:即主規或精度高的量規、儀器送有校正能力的機關代為校正;將標準件送上一級實驗室校正,即追溯。內校:即利用校正室主規或轉移標準器,校正各單位使用的量規、儀器;利用追溯的標準件,對實驗室內儀器或標準件自行校正。校準:在規定條件下,計量校準檢定,為確定計量儀器或測量系統的示值或實物量具或標準物質所代表的值與相對應的被測量的已知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
如壓力表校準可以找地方計量所或者第三方校準單位,如各省市計量院或者當地的第三方校準機構等,前提都必須得經過當地的計量建標和國家實驗室認可委頒發的CNAS證書。內校:即利用校正室主規或轉移標準器,校正各單位使用的量規、儀器;利用追溯的標準件,對實驗室內儀器或標準件自行校正。校準的方式可以采用組織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定必須到有資格的計量部門或法定授權的單位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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